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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实习工作方案(试行)
2016-04-08 14:13   审核人:

专业实习是成教学员社会实践的一种重要形式,是达到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是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参加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实习,可以增强学员动手能力,促进学员全面地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判断和解决现实工作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锻炼学员综合技能与全面素质,培养学员转变观念,增强能力,为学员将来更好地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专业实习时间
        专业实习在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在最后一学期初或提前一个学期由各学院、函授站安排部署,实习时间应不少于10周。
        二、专业实习内容
        专业实习一般在学员所在工作单位相关岗位进行,实习内容应与所学专业有一定关联性。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在实习单位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三、专业实习工作要求
        1、各学院、函授站要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专业实习的组织实施。专业实习以班为单位设立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由专业教师或班主任担任。专业实习领导小组与指导教师的安排应在实习工作开展前交鲁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实习学员在实习期间应拜请一名岗位导师,岗位导师应熟悉业务、经验丰富,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岗位导师负责在学员实习期间给予指导与监督。
        3、专业实习采用分散方式,由学员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联系实习单位与岗位导师,参加实习单位的工作生产劳动。
        4、专业实习在最后一学期进行,在前一个学期或最后一次学期考试结束后,由各学院、函授站安排布置实习工作任务,发放“专业实习鉴定表”及相关要求文件,做好实习动员与安全教育。
        5、学员实习结束时要认真填写《鲁东大学专业实习鉴定表》,由岗位导师签字、实习单位加盖公章,分别于5月31日(2.5年学制)、11月15日(3年学制、5年学制)前交到学院或函授站,          各学院、函授站组织实习指导教师评定实习成绩,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成绩登录。
        6、实习成绩按五分制评定(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能超过20%,良好及以上比例不能超过30%。成绩评定栏要有:评定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的签字。
        7、院、函授站应在专业实习期间及时做好各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专业实习工作结束后将《鲁东大学专业实习鉴定表》和成绩汇总表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存档。
        四、个人实习总结填写要求
        1、学员应认真填写有关项目,字迹工整,语言简练、概括,表达清楚。
        2、个人实习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实习地点、单位以及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
        ②主要实习目的;
        ③概述实习方式及任务的完成情况;
        ④详述个人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业务成绩;
        ⑤检查自己的实习态度,遵守纪律的情况及存在的缺点,思想和认识上取得的收获和形成的体会。
        ⑥企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
        ⑦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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