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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大继教字〔2017〕18号 关于2017年上半年学期期末考试学校集中阅卷通知

各函授站、学习中心:

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期末考试部分主干课程试卷采取学校集中阅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集中阅卷课程

2017级(含2016级高起本专业)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

2016级(含2015级高起本专业)课程:财务管理(商),财政学,测量学,传热学,船舶建造工艺,单片机技术,德育原理,电工学,电子学,法理学,房屋建筑学,港口物流管理,高级韩国语(1),高级日语(1),高级英语(1),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工程测量,公共关系学,公共管理法,古代文学,韩国概况,基础日语(1),基础英语(3),计算机操作系统,教育心理学,劳动法,农业气象学,平面构成,食品分析,市场营销学,素描基础,唐宋诗词专题,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网络教育平台170625考试批次日程表中第一场次全部课程)

二.试卷装订要求

1.所有试卷要规范装订、填写相关表格要完整(相关表格见《鲁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考试规则汇编》)。2015级及以后年级,按课程装订,严禁不同课程合并装订。

2.试卷装订顺序:

封面位置:《鲁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试卷装订封面》

封二位置:《鲁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场记录》

封三位置:从网络教育管理平台导出的《鲁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试批次签到表》

封四位置:《鲁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期末考试试卷分析表》

封五位置:已作答完试卷,要按考试批次签到表或成绩登记表顺序排序。

3.试卷装订完成后,应填写《鲁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试卷装订核对表》以方便交接核对。

三.作业批阅、成绩录入

各课程作业由函授站、学习中心批阅,并负责录入到网络教育平台。作业本由函授站、学习中心保存。

四、试卷报送时间和联系人

学校集中阅卷的课程以各单位考试结束2周内报送,其他课程试卷在考试结束3周内报送。各单位务必及时报送试卷,逾期责任自负。

鲁东大学试卷材料报送接收人:贺老师;联系电话:(05356693602;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鲁东大学北区3号办公楼104 

                     鲁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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