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学校发布《继续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重要精神,根据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广泛开展继续教育,扩大社会培训规模,开发特色培训项目,提高各领域人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发布了《鲁东大学继续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计划》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规范、创新、效益”办学方针和“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并重发展”的办学思路,提出了通过3年努力,实现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各项主要指标比2019年翻一番,继续教育水平居全省普通高校前列的总体目标,计划》制定了15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

《计划》指出,要强化学历继续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优化函授站点布局,提高辅助教学和服务学员的能力和水平;优化专业设置,打造学历继续教育精品专业;规范办学行为,防范化解函授办学风险;持续推进继续教育信息化、智能化;加强课题研究,优化学历继续教育顶层设计。

《计划》指出,要扩大非学历继续教育规模和影响力。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整合教师教育资源,擦亮教师教育金字招牌;重点打造基地平台,夯实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基础;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加强线上培训平台建设,提高培训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合作项目管理,创新培训合作模式;拓展国际教育和社区教育,扩大继续教育办学渠道;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各类社会证书考试安全。

《计划》指出,要严格落实《鲁东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归口管理,严格审批备案,严肃办学纪律,加强过程监督和质量评估,防范化解非学历教育办学风险。

《计划》指出,要加强继续教育队伍建设。适量聘用继续教育管理人才,加强岗位责任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逐步构建一支学历水平较高、年龄层次合理、职业素养优秀、业务水平精良的工作团队。

《计划》强调,继续教育是学校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坚持全校上下一盘棋,高度重视并支持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校继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计划》落实的主体责任,积极作为,精准施策,确保高质量完成计划目标。(继续教育学院 撰稿:张文峰 审核:林杨)